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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3、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夫妻离婚的。...
1、重婚 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已构成重婚,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痛苦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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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由此可见,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中配偶一方严重侵害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离婚损害赔偿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
1、损害赔偿的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3、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4、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7、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8、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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