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护人责任保险,又称“熊孩子保险”,这个险种是大地刚推出的保险。你说的保险凭证应该是投保单吧!你如果要投保这个险种,向业务员或向你宣传业务的人吱一声,他会闪电般飞到你身边。并让他指导你填。一般责任险投保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信息(如果是监护单位集体投保的,另附清单)二、填写投保的累计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每人赔偿限额、财产赔偿限额、免赔额(以上最好让业务员指导向填,否则这些名词就够你晕了)三、保险期限四、特别约定(一定要业务员指导)五、投保人签字或盖章。
《国家赔偿法》修改前对举证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故《国家赔偿法》第15条和第26条增加了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举证责任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相同,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应该说一般保证突出了保证人的顺序利益,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不是立即承担保证责任,他可以享有顺序在后的抗辩权,这就要求债权人未向债务人请示履行时无权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未经审判或仲裁不得向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不到万不得已,保证人是不能首先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可以看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地位是第二性的、补充性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316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