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抓捕卖淫女(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在以前,第一次卖淫被抓的,一般处以拘留、罚款;再次被抓的,属于屡教不改,一般是处以6个月到2年的劳动教养。 现在没有劳动教养了。对于卖淫、嫖娼的,只能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怎么处理可参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曾因卖淫或嫖娼受过公安机关处理,又卖淫或嫖娼的,公安机关应采取的处理方式:劳动教养罚款(5000元以下) 2、对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可裁决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在处罚后应采取对卖淫嫖娼人员的强制教育措施:收容教育。 表二:不曾因卖淫嫖娼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现在有卖淫嫖娼行为,公安机关应采取的处理方式拘留(15日以下)警告责令具结悔过 罚款(5000元以下)收容教育(治安拘留1日,折抵收容教育1日) 3、对虽有卖淫、嫖娼行为,但不曾受过公安机关处理,并且情节轻微的;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的,可仅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的规定,处警告、15日以下拘留或责令具结悔过,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不采取收容教育措施。 表三:卖淫、嫖娼但情节轻微的;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的,应受到的处理:拘留(15日以下)警告责令具结悔过罚款(5000元以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3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