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抗震设防要求按下列规定确定:(一)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范围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省以上防震减灾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不得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建设国家重点工程,无法避免对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前应当征得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募集、市场运作等方式筹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同步、全程监督机制和公告公示制度。对灾后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应当设立专户分类管理,对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对捐建、援建的工程项目应当严格管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拆除,如确需改变用途或者拆迁、拆除的,应当征得捐建方、援建方同意后,依法批准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和物资储备中安排适当的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
省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民政等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4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