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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
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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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的手续: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43c49e48784f5ca34ac11、shtml。
公租房申请手续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即可,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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