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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般夫妻财产的分割,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是均等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一方有导致离婚的过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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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财产的分割方式:个人财产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即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事实上,婚姻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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