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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依照享有安全生产权利、负有安全生产义务和承担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和公民。责任主体主要包括4种。 (一)有关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领导人、负责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有关主管人员;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 (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人员。 因此,企业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者之一。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的主体必须是事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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