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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子房屋是属于父母的,拆迁款项所得也应当由父母获得,子女没有权利对拆迁房进行处理,跟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房子应都归于被拆迁人...
1,拆迁款和父亲无关; 2,离婚协议没有强制履行效力,当初没有过户给弟弟,父亲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执行。现在拆迁款的归属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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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继承人为你爸爸、你姑姑。你爸爸继承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你妈妈也是产权人之一。你爸爸、你妈妈即是房子的产权人,户口又在里面,而且没有享受过动迁安置,所以你爸爸、你妈妈肯定是属于安置对象的;至于你姑姑,虽然享受过动迁安置,但她的户口在里面,而且最重要的是她是房子的产权人之一(如果按继承份额计算的话,是二分之一),应该也会得到一定的补偿,至于补偿的具体方式,就要看你们本次拆迁具体的动迁政策了。你、你的女儿虽然户口在里面,并且没有享受过动迁安置,但你们不是房子的产权人,是否属于本次拆迁的安置对象,就要看本次拆迁的具体政策和动迁组的认定了。如果你、你的女儿一直居住在该房屋中,有可能属于“房屋使用人”,如果满足“房屋使用人”的构成条件,是可能获得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方式,要看你们本次拆迁具体的动迁政策。拆迁安置协议很重要,协议上安置对象一栏是否有你和你女儿的名字,可能直接关系到你和你女儿能否获得补偿。
1、由于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故你现在居住的房屋,如果你具备同住人身份则归你外婆和你共有。 2、其次该男孩是否有权主张此房屋的共有权,同样应当考察其是否具备同住人身份,且该房屋为租赁公房,产权不归你们所有,房屋不在遗产继承的范围之内。 3、同住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 三.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 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子女不能分割父母财产,父母的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无权分割。如果是父母个人财产,那么父母就有权利自己决定分还是不分,作为子女是不能分割家产的,否则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那么共有人是可以要求分割,但是需要所有的共有人一起协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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