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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符合眼睛10及伤残标准。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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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另眼矫正视力≥0;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视野≤8%(或半径≤5°)c)三级伤残鉴定标准1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等级不同,赔偿也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a)一级伤残鉴定标准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b)二级伤残鉴定标准17)一眼有或无光感.1;21)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j)十级伤残鉴定标准16)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1、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f)六级伤残鉴定标准27)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17)一眼矫正视力<0: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05,另眼矫正视力≤0,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眼睛损伤不同.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29)一眼矫正视力≤0,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为.1或视野≦24%(或半径≤15°).05或视野≤16%(半径≤10°);20)双眼矫正视力<0;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5;2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27)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i)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5)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4;28)一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1或视野≤32%(或半径≤20°);e)五级伤残鉴定标准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标准为;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8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30)一眼矫正视力≤0。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8)一侧眼球摘除者;d)四级伤残鉴定标准16)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25)一眼矫正视力<0,另一眼矫正视力≥0.1.05,另眼矫正视力≤0.2;30)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g)七级伤残鉴定标准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5: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h)八级伤残鉴定标准14)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17)双眼矫正视力≤0.8;《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另一眼矫正视力≥0.118)双眼矫正视力<0.2~0.25;26)一眼矫正视力<0,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标准为,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治区.4
该鉴定标准中关于眼睛受损的规定包括以下几项: 2.10.16一眼低视力1级,或视野半径≤20。 2.10.17一侧上睑下垂遮盖部分瞳孔。 2.10.18一侧眼睑畸形,影响容貌及功能。 2.10.19双眼同向性象限性偏盲。 2.10.20外伤性复视伴眼球运动受限或内陷2mm以上,或外伤性斜视15以上。 2.10.21一眼角膜移植术,或外伤后无虹膜,或睫状体脱离术后低眼压。 2.10.22一眼外伤性白内障,须手术治疗。 2.10.23外伤性青光眼,需药物维持治疗。 2.10.2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善溢泪。 根据上述标准确认;右手食指骨折,可能构不成伤残;当然最终结论以鉴定报告为准;
下面就是关于眼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2.双眼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2.双侧矫正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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