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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时间过了也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超过一年是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要求单位支付赔偿。...
1、如果各当事人的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则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 2、单位的申请时间是三十日,职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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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一年工伤认定时限的,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不予受理的,提起民事诉讼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据此,已经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间了,无权利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要弄清楚你们所做的鉴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做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如果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的规定,职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如果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伤残鉴定,可以进行重新鉴定,特别要注意上边所说的申请重新的鉴定的时间,如果超过将不予受理,建议预约律师详细咨询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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