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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移送管辖,在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是发现案件并不属于本院进行管辖,所以应当移送给有相应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进行。一般情况...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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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的程序: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首先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如果该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如果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接受。
根据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应在开庭前,移送管辖之前的庭审无效,案件在开庭以后一般是不建议管辖移送的。《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民诉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依据上述规定,移送管辖的要件包括: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不存在移送管辖情形,作出不予受理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受诉法院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只有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3)受诉法院单方决定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受诉法院无需征得受移送法院的同意,可以直接将案件移送给它认为由管辖权的法院。 (4)受移送的同级法院发现本院对移送的案件无管辖权的,不得再自行移送,而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5)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发现移送错误的,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当事人之间就房产过户的问题存在矛盾纠纷的,可以由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是可以依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的,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只能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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