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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亲自履行原则,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也是保证劳动关系严肃性和稳定性的需要.劳动合同是特定人之间的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 1.实际履行的原则。 2.亲自履行原则。 3.正确履行的原则。 4.协作履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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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中,有的是基本原则,如诚实信用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等;有的是专属于合同履行原则,如适当履行原则和兼顾附随义务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也就是说当事人应当善意地履行合同,使履行无任何瑕疵,当事人给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的宗旨和法规的规定。 兼顾附随义务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地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由合同性质、目的或交易习惯确定的附属性、补充性义务。《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附随义务是由诚实信用原则衍生的义务,它要求当事人履行合同时或合同终止后,互相协作、互相帮助,不侵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三、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如: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原则: 1、个人履行原则,劳动合同需自行履行; 2、实际履行原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目标履行义务和权利,不得以其他目标或者方式取代; 3、合作履行和正确履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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