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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营养费常根据医院出具的意见确定。交通事故中的营养成本一般是指人体受损后的新陈代谢变化。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身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
展开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以下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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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一般是根据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比例进行计算。 营养费不是营养午餐,而是一种辅助的治疗手段。在营养费的认定上,目前还没有具体参照标准,硬性指标是“住院治疗”。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不住院治疗的话,法官将对其营养费诉求不予支持。 营养费呼应的是对申请人身体进行护理的合理要求,不是可以拿来骗钱的法律漏洞。我国法律对申请营养费,拥有具体明确的资格规定: 申请营养费的前提状况 想要申请营养费,当事人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一般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 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如胃肠部分或全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 4.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 5.无法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如休克、植物人、昏迷); 6.较大面积烧伤。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的具体赔偿金额,应是根据医疗机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其次,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比例予以计算。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计算,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以下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介绍: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提下,伤者的营养费对应的营养品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之必须的营养品,因此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或请法医作出鉴定确定。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出具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对营养费进行赔偿。
(1)营养费的认定必须根据受害者的障碍状况确定。受伤明显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到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伤之日起至受伤基本痊愈之日。(2)营养费认定,如何认定真实性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医疗机构的意见,其内容应包括是否需要额外增加营养否需要加强营养的期限等。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说明》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必须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如果医疗机构没有发表营养意见,可以推定为不需要辅助治疗的营养,不应该赔偿营养费。(3)营养费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适当支付的金额。另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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