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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构成工伤级伤残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
工伤九级伤残最主要有四项大的赔偿(医疗费一般是公司付了的,不包含在赔偿里面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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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54638元,最低为30927.6元;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5个月的天津市上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70290元)。如分开计算,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计281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计4217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合肥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2014年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苏义飞律师每年更新一次,请转载本站律师计算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律师及时更新。 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9万元左右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3.8元×80%×住院月数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合肥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2014年合肥工伤赔偿新标准苏义飞律师每年更新一次,请转载本站律师计算的工伤赔偿标准的其他律师及时更新。 除去医疗费用,按月工资4000元计算,可一次性获得8-9万元左右赔偿金) 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发票计算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583.8元×4个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583.8元×5个月(单位支付)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级伤残为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原工资待遇×停工留薪期具体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六、住院护理费:4583.8元×80%×住院月数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需要护理的,凭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在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已领取的生活护理费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七、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职工工伤住院伙食标准按照每人每天20元执行。 八、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九、交通费(凭发票) 附: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康复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伤残辅助器具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丧葬补助金;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一条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三)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四)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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