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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伤害者能治疗康复的,主要赔偿以下这些费用: (1)医疗费。医疗费是医治人身损害所需的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2)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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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依据《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 (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 (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 (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 2、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伤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医院的休假证明、住院证明; 法医鉴定意见或伤残鉴定意见 单位误工减少收入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四、护理费 计算标准: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决定 (1)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实际护理期限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应另行起诉请求继续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支付期限为五至十年。 (3)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除应先按一般伤害进行赔偿外,还应赔偿下述几项费用: 1、特殊治疗费 这是指治疗残疾的特殊费用,如安假肢、假眼、假牙等。对于难以计算残后医疗费用或医疗终结时间的,除个别情况可给予一次性医疗费补偿外,一般不作一次性补偿,而应根据实际治疗的情况逐次补偿。 2、残疾用具费 这是指残疾者为方便生活、工作购买残疾用具而支出的费用。常见的残疾用具有轮椅、拐杖、助听器等。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侵害他人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致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 残疾者由于劳动能力的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必然导致无收入或收入水平低,因此,致害人应对受害的残疾者给予生活补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害他人身体致其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助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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