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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之准据法)侵权行为依损害发生地之规定。但台湾地区之法律不认其为侵权行为者,不适用之。...
(已在大陆受罚仍得依法处断)在大陆地区或在大陆船舰、航空器内犯罪,虽在大陆地区曾受处罚,仍得依法处断。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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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结婚,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生活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和活生活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公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二、双方必须到生活在中国大陆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大陆一方: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台湾一方: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告证》或其他旅行证件; (2)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件; (3)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声明和经证明无误的户籍誊本。有效期三个月;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在大陆连续停留六个月以上,还要出具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申明; (6)在香港、澳门停留六个月以上来大陆的,还要出具香港婚姻注册或者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7)在外国连续停留六个月来大陆的,还要提交居住国出具并经公证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 (8)大陆居民赴台定居时已达到法定婚龄的,还应出具大陆原居住地公证机关公证的赴台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双方中一方或双方离过婚的,应出具离婚证; 四、双方中一方或双方丧偶的,应出具死亡证明书。 死亡证明系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出具,应当经台湾公证机关公证,如果是外国有关机关出具的,应当经驻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驻在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结婚证.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处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会叫你在去办无5大不良证明(良民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大约15天.但是还要在台湾的机场在次面谈通过方能进台湾.台湾身份证.女方单人2寸大头照洗8张然面有用B.就能买机票去台湾A.去台湾前在办个良民证台湾要用到.男方要等大陆寄到海基会然方能在台湾验证.但是有效期要求3个月(也要经过海基会验证)d入台证.通过然签证半年.结婚证和身体健康检查海基会经验证带往移民署.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还有单身证明经过大陆公证协会验证(看当初寄那个省问省民政厅公证协会的电话)女方1户口本.打电话到台湾看大陆方公证寄到后才能去)女方大头照片.3结婚照片4台湾方要求身体健康检查(找公证人员看那里检查)5:男方1:结婚证和身体健康检查经大陆公证人员寄往台湾海基会(你们也会有另外一份.携带台胞证.男方带台湾身份证好印章需要对保.办里面谈时间c.面谈通过方可拿到入台证.拿到入台证和邀请函(老公自己随便写邀请你到台湾探亲).在台申请单身证明经台湾公证寄往大陆2.但是还是要寄到台湾.身份证.2有离婚和前另一半死亡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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