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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工伤途径的赔偿。但是,是否构成工伤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才能确定是几级工伤的,进而才能确...
一般工地上的工人没有劳动合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建议出事后及时报警,由警察介入调查的情况后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般个人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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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后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扩展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你这个案件有两种处理办法。1、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2、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施工方索赔;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总之本案中施工方是必须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没签合同不是重点,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可以了。你能获得的赔偿有:一、医疗费,用多少补多少。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按出差比例百分七十计算。三、残疾器具费用,如果要安装的话。四、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照拿。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五、护理费,如果请了护理。六、因工受残待遇(五至六级)是采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模式。 1、《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2、《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3、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依照《方法》第28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4、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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