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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的税费,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不准转让满五年:土地出让金款:成交价*1%(卖方缴纳)营业税:当年购入价*5.5%(卖方缴纳)交易契税...
1、成本价房:土地出让金:成交价建筑面积*1%(买方缴纳)其他税费同商品房2、标准价(优惠价)房:补齐成本价:成交价*1%(买方缴纳)其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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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长沙二手房交易税费如何计算经适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土地出让金:从11月1日起,我市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即可上市交易。2.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无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5.65%的营业税。4.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纳。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2.登记费:80元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商品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个人所得税:转让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并在1年内不再购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个人住房,无论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不论年限,均按成交价2%征收个人所得税。2.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成交价全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的,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不论是否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均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对购买普通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住房的购房家庭,则同样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2.登记费:80元。3.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交。房改房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与商品房交易相同。2.登记费:40元3.交易费:与商品房交易相同。写字楼办公房门面交易卖方需缴纳的税费:1.个人所得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2.营业税: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3.土地增值税:按成交价的2%征收土地增值税。4.交易费:写字楼、办公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交。买方需缴纳的税费:1.契税: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2.登记费:按550元/套缴交。3.交易费:写字楼、办公用房按18元/平方米缴交;商业用房(门面)按24元/平方米缴交。我市二手房的交易,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中介公司进行交易,二是买卖双方自由交易。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对交易双方来说,都需要了解房屋交易中的主要环节及操作技巧,以增加交易的“保险系数”,规避交易风险。为此,记者采访了智宇中介资深房地产经纪人杨泉。杨泉对如何顺利进行二手房交易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和分析。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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