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关于居住权:居住权的概念及外国法的相关规定。居住权(habitation)是指因居住而使用他人房屋的权利。居住权系为特定人的利益而设,性质...
1、原告在某地居住六年,被告不在该地的居住的,不能在该地起诉离婚。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没有被告住址法院可以立案。起诉需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才可以立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将不予立案受理。
被告被拘留的原告只要在自己的地址起诉被告。每个公民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应用法律平等。《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原告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2)下落不明或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3人已浏览
1,312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1,3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