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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不出具辞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
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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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写离职证明。人力资源部颁发的离职证明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就业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来说,被解雇的员工填写解雇证明,而不是离职证明。公司不同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其出具。在这种情况下,有三种不同效率的证明:一种是劳动合同到期:本合同可以由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手续,并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二是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雇的,也应当向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证据,办理失业备案,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第三,合同未到期申请离开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应出具证明是因个人原因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失业救济部门不能领取失业救济金。
1.依法他们应于离职当日,开出该证明。这样不影响您的下次就业。 2.依法。有两个方向, 一是向劳监投诉,让他们责令公司改正:即给你开证明; 二是忍一段时间,按公司不开证明,导致你再次就业遇阻,给你造成损失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让公司赔钱。 3.走法律途径很麻烦。主要是费时间。 如果你想省事,也可以考虑接受“勒索”,即支付这100元。 (并要下收据或收条,回头举报。)
员工辞职,在通知单位后,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其中离职证明对员工接下来找工作有帮助。那么假如单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下面由法律经验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提出辞职后一个多月才离职,符合法律规定。无论原工作是否完成,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 公司方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及拒绝返还你劳动手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其仍坚持己见,不予配合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合同关系的维系需要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的配合、互相的信任和协作。在丧失了互信基础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当事人即使表面维持这种貌合神离的劳动合同关系,亦难以使劳动合同的目的得以顺利实现。 虽然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做了限制性规定,但对劳动者的辞职权并未做限制。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即可以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否决你的辞职权。但劳动合同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双方再无任何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而对于劳动合同当事人而言,劳动合同结束后,各自亦负有相应的附随义务。对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亦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看,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未办理工作交接为由作为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抗辩理由,当然该抗辩理由必须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有需要交接的手续未办为前提。而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离职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则确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并无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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