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上诉和抗诉的话,拘役开始执行时间为判决书送达满10日后;如果公诉机关抗诉或被告人上诉的话,那就要二审文书送达后才可以执行...
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的一种,同时也属于其中的主刑、自由刑。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那么拘役具体是如何执行的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1、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3、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4、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5、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而我国刑事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1、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 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 2、《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7人已浏览
564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