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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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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原则性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抚养费。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进一步阐明了抚养费的具体内容为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同时该司法解释还对不能独立生活子女的范围进行了界定。而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0号意见则对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方法和给付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夫妻双方不能协议而须由法院判决的情况,该意见规定一般按照不同收入标准的20%—30%来确定抚养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50%。同时还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这些事实能够通过庭审调查的程序查明,具体操作时应着重调查以下三个内容:一是被抚养子女的人数及子女的实际情况,因为被抚养人数量和实际情况的不同,最终参照标准适用的比例也不同。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20%—30%,但最高一般不得超过50%。二是抚养人的具体收入情况,被抚养人是否有固定收入,收入是多少,都需要在庭审中具体查明。对于无固定收入的,须查明抚养人当年总收入的情况或是抚养人所从事的相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三是对特殊情况进行查明,如一次性给付全部抚养费的,需要对抚养人是否具备一次性给付的条件进行审查。对以财物折抵抚养费的,需查明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情况,等等。当然不可能,离婚后如果孩子是判给母亲的,那么离婚后男方必须给抚养费,如果男方未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未支付抚养费,那么就可以重新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强制执行。以上就是与离婚后抚养费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再咨询律师。
不论是离婚协议还是法院作出的判决书,都有一定的效力,既然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那就是双方都能够接受的结果,那么就应该具有契约精神,遵守相关合同或者判决内容。虽然离婚了,也只是夫妻关系的消灭,父母亲情关系是任何一条法律条文无法抹去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非抚养方向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法律我都懂,但是对方就是东躲西藏、左有理右有由,我是抚养方没有能力自己抚养孩子,又该怎么办呢?《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夫妻离婚,子女的抚育费应由离婚的双方共同承担,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方是理所当然的需要支出费用,那么,相对的,不直接抚育子女的非抚养方,应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或者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抚养费金额按时、足额给付。要强调的一点是,非抚养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不涉及犯罪问题,那些认为不支付抚养费就要被判刑的思想是错误的。现阶段从法律上来说,抚养方想要督促对方支付抚养费,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支付或者要求强制执行。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4、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5、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6、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7、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8、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在婚姻方面的纠纷可以到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当然同时也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定下来的抚养费用,不会进行变更,日后如果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可以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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