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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能单单按“怀孕”来说事。 1、你自己说辞职,并且不去上班,尽管你“没向公司递交辞职手续”,但已构成无故缺勤的事实辞职。 2、你之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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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怀孕职工是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包括破产情形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没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上了生育险,怀孕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天津市规定,对于破产企业中已怀孕女职工,须预留生育保险费,并以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确定预留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发布的新规指出:2008年度人均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为:生育医疗费3200元;生育津贴7300元;产前检查费1100元,共计11600元。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建议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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