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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一)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设计);(二)商标权:单位注册商标和服务标志;(三)著作权(版权):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
企业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创造者和使用者,也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力量。中国的企业和企业家有义务、有责任自觉地承担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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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的三个特点为: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百,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度,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内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容,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向法院起诉或者是到工商局查处都是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途径,虽然我国知识产权法规出现得比较晚,但也规定了很多处理此类纠纷的方式。很多人都认为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向法院起诉是唯一的方式,但是对于知识产权,处理纠纷的方式是比较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有关规章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作了规定。这些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三)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严禁通过调整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变相占用基本农田。(四)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五)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六)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七)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八)基本农田地力建设和环境保护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基本农田承包经营者,要采取措施,培肥地力,防止基本农田污染。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作为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基本农田保护区制度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占用基本农田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建设占用多少基本农田,就必须补划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禁止破坏和闲置、荒芜基本农田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要通过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地块,并作为考核政府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基本农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定期组织土地、农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客服阿添得分:15分11主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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