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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不要求继承遗产的,而是把遗产交于健在的一方保存,使之有精神和生活上的寄托,法律也是允许的,与我国风俗也是一致的...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配如下: 1、若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若未立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分配。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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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去世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先进行平均分配。在世一方获得一半,去世一方获得一半。去世一方所分得的财产再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来分配,若其生前有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按法定继承进行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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