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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规定,对倒卖车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给予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
免予刑事处罚意味着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一般在免于刑事处罚的同时都会做出行政处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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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行政法规和刑法,这是两个不同部门的管辖范围,不过一般是先受到行政处罚后受到刑事处罚。举个栗子,一个官员因贪污巨额而事发,他被开除公职就是行政处罚,再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就是刑事处罚。二者是兼容的。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 行政赔偿制度 行政处罚法为什么要规定行政赔偿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的目的之一,是要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侵犯的合法权益得到补救。如果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人民法院的一些判决无法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被侵犯的权益不能得到恢复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包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详细介绍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第二,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第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四,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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