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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 1、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2、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3、旅客不得...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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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 1、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2、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3、旅客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八百一十七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客运合同中旅客有以下义务: 1、使用有效客票乘运; 2、不携带或行李中夹运违禁品; 3、按照约定限量携带行李。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 1、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2、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 3、旅客不得携带违禁物品。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第八百一十七条规定,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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