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人大对一般性人大检察院的监督申请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以及应该采纳?

2022-03-02
①在监督对象上,层级高的人大机关,对同级“一府两院”监督少,对“一府两院”下属部门执法活动监督多;对政府工作监督少,对“两院”执法活动监督多。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以来习惯于将“公、检、法”称为执法机关,将它们行使职权叫做执法,而把政府视作例外,直至八十年代,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才逐渐改变这种认识偏见,但其对人大监督产生的不利影响还没有消除。②在监督内容上,对重大决策的监督少,对一般性行政、司法行为监督较多。例如,各级人大对政府预算的监督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法律的不健全,人大要不要对政府预算外的收入与支出进行审查,目前还缺乏明确规定。这就为一些地方和部门私设小金库提供了方便,也使“市长基金”、“县长基金”一类的收支帐游离于人大的监督之外。③在监督形式上,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对行政的监督和对司法的监督、宏观监督和微观(个案)监督不加区别,习惯于用一个模式、一套方法。④在监督主体上,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主任会议的监督、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的监督、人大代表的监督甚至个人的监督,往往都混为一谈,统称为人大监督。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