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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依照《》进行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
电力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依照《》进行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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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依照《》进行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第四条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电力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形构成盗窃罪,根据盗窃金额定罪量刑,不构成犯罪的依照《》进行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第四条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三)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如果警方为某起盗窃案立案了,犯罪嫌疑人也被抓获了,检察院也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审判长宣判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当庭释放,检察院和公安部门都予以撤案,这一起盗窃案就不会留有案底。如果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经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当事人做最后陈述、合议庭讨论定罪量刑意见后,审判长宣判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且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上诉,或者虽然上诉了,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则该起盗窃案的案底将永久保存,不予撤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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