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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就是已经判了实刑了。只是监外执行罢了。想入党,不可能的事。以后的道路上,这份黑点伴随你走完一生,电脑档案上永远存在。早几年还可以花关系把...
比如你原来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再次醉驾仍然应该判有期徒刑三年的话。现在就应该把两个三年加起来数罪并罚。可能会判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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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罪犯都能被判缓刑,判缓刑即给了犯罪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抓住这个机会,好好反思人生,写好缓刑人员期满自我鉴定,在其中表现出对生活中积极向上的态度以及反省的过程。犯罪害人害己,我们都要遵纪守法。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 司法局不接受时,可以要求司法部门说明理由,建议向当地公安局咨询处理,反馈情况。 作为被判刑者,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咨询你的辖区是否属于该司法局管辖范围内,如果不是,请与你的住所辖区相符的司法局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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