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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相对集中经营,方便服务对象择优选择。货运代理、货运配载经营者应当将受理的货物交由有相应经营资格的运输经营者承运,...
开行农村客运班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道路状况经验收合格;(二)客运班线的起讫点设置有客运站点。其他客运班线经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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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客运运输经营者在招投标确定的期限内未按照承诺的服务质量提供服务的;(二)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安全检查不合格车辆出站的;(三)客运场站经营者未向运输管理机构报送车辆安全检查及发班停班资料、未向客运经营者公布收费项目和费率、未按规定收费和售票、强行搭售保险的;(四)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未如实提供检验结果证明的;(五)伪造、倒卖、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六)使用无效道路运输营运证、牌的;(七)伪造、变造、涂改、倒卖道路运输营运证、牌的。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价格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印制、核发的客票、货票等道路运输票据。
客运线路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时,应当明确具体的经营期限。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班线客运经营者应当在许可的经营期限内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客运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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