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案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作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根据查封先后分类,分...
有意义,因为执行时会根据查封的先后顺序执行,所以建议您尽快起诉查封。一、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通常法院的做法,如果用房屋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的话,法院会查封用于担保的房屋的,以防止用于担保的房屋在担保期间出售赠与等.担保的风险主要是如原告败诉,造成了被告的损失,则原告需赔偿由此而给被告造成的损失,如原告无能力赔偿,则需用担保的财产进行赔偿。诉讼期间,你们当然不会被赶出来。担保是有风险的,需慎重考虑决定。
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是同一个法院,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首先,还款方式应当按照还款协议约定进行;其次,如您所说,您卡上有钱对方没有进行划扣那么是对方的责任;再次,欠款的事实是存在的,因此即使对方有过错您还是应当按照当时的约定还本付息的;最后,但对方因为有过错,所以不能主张超过原来借款协议所约定的逾期利息。另,您应当保留好证据材料,如银行流水证明您银行卡存款情况,如借款合同证实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1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2,194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