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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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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自治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领导下,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三)编制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规划;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乡村公路建设、养护规划;(三)负责地方公路的勘测、设计、可行性论证等基础工作及地方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工作;(四)协调乡(镇)之间地方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培训、考核地方公路管理人员,推广地方公路管理经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地方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五)负责筹集管理全县地方公路建设资金;(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违反本条例规定,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未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擅自变更的;(三)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四)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五)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六)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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