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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犯、被告人可以等待审查。一、可能受到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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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九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未成年人或者具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情形的。 第七十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
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60条、第65条、第75条的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5)法定羁押期限届满尚不能结案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广播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以上七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就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2、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采取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3、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应当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4、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应当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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