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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告知执行法院,都是可以的。 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通过法院,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履行了判决的,应该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
法院强制扣划流程: 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 2、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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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法院强制划扣被执行人存款程序有时会出现申请执行人系另案被告或者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对其金钱债权正在执行或者已经将资金执行至法院账户,而相关审判庭依据民诉法的规定,持协助执行通知、民事裁定要求执行机构对该债权或者资金进行保全,或者其他人民法院依据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协助保全该债权或者资金。
法院强制扣划流程: 1、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 2、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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