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转让方为控股股东,应当将股份转让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实施。涉及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应当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公司的产权,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批。除国家明确规定需要报国务院批准外,中央管理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转让一级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转让方在确定进场交易的产权交易机构后,应当委托该产权交易机构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刊登产权转让公告,公开披露有关非上市企业产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受让方。产权转让公告期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财政部门授权投资主体转让所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转让所持国有资产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适用本办法。
转让方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不得低于前1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7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910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