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地风俗不一样 1、彩礼 每次关于高价彩礼的新闻出来时候,都有一种女方在卖女儿的感觉有没有?但是其实彩礼数目已经被恶意抬高,现在太多谈婚论嫁...
各地风俗不一样 1、彩礼 每次关于高价彩礼的新闻出来时候,都有一种女方在卖女儿的感觉有没有?但是其实彩礼数目已经被恶意抬高,现在太多谈婚论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尚未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一、如果是男女在恋爱期间感情较好,互赠一些礼物表示心意。特别是男方为了取得女方的好感,买一个金项链或者金戒指给予女方。这种行为一般视为赠与,根据《合同法》规定,该金器所有权应该归女方。二、如果男女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男方向女方下的聘礼,其中包括金银首饰(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假如两个人结婚了,那么所有权归女方,如果没有结婚并闹分手,那么女方应当将这些彩礼返还给男方。这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男方给予女方的金器属于彩礼性质,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赠与。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这些金器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男方。
无权。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2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443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