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车祸损坏绿化怎么赔偿

2022-08-15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 第二条在本市进行的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又确需进行建设的,经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报市人员政府批准,建设单位依照本办法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三条绿化补偿费按所缺少的绿化用地面积并根据建设工程所处的地区分类计算,具体标准为: (一)地处一类地区的,每缺少1平方米,缴纳6000元。 (二)地处二类地区的,每缺少1平方米,缴纳5500元; (三)地处三类地区的,每缺少1平方米,缴纳3500元; (四)地处四类地区的,每缺少1平方米,缴纳2000元; (五)地处五类地区的,每缺少1平方米,缴纳1000元; 前款所指一类地区为二环路以内地区,二类地区为二环路至四环路之间地区,三类地区分四环路以外的建成区,四类地区为各远郊区县建制镇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建设的市或者区、县开发区,五类地区为各远郊区县建制镇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建设的市或者区、县开发区以外的建成区。 第四条经批准缴纳绿化补偿费的单位,须自批准之日起至建设工程开工前,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按市园林局核准的数额,向所有区、县城市绿化管理部门缴纳绿化补偿费。 第五条区、县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收取的绿化补偿费,由市园林局统一上缴市财政,列入城市绿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具体使用计划,由市园林局提出,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审批,由市财政局监督使用。第六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园林局负责解释。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