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
法院开庭应于当事人在法庭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法院开庭对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知你所说的自辩是指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还是指民事案件中的答辩,但无论是刑事还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都在于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的行使,如果庭审前举证、异议等权利的行使,是庭审的重要保证,否则,已经输掉大半,而庭审中,要针对关键情节或争议焦点,根据证据就法律规定,发表辩护或答辩、辩论意见,争取法庭采纳。而如果自己辩护或答辩,因为对诉讼程序、权利、庭审、证据、法律等不熟悉,更多可能只是根据事实陈述意见,但因为没有结合证据的支持,及没有切中要害提出法律观点,说再多也可能无实际意义。 因此,不是自己认为对案情很了解,很熟悉,或者自己认为自己有理,对方无理就可以忽视诉讼,而轻易选择自己辩护或答辩,这样十分可能招致败诉,哪怕自己全在理。为确保自己的权益,还是建议谨慎从事,一审如果没有穷尽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二审后悔,甚至是等判决生效后方后悔,则为时已晚。什么都可以省,但律师费尽量别省,如果一定要省,请事前用律师,以免事后用律师且难以挽回损失。
对于爷爷来说一般没有这个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7、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4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