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对于不赡养...
1,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条老年人养老主要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子女赡养父母有哪些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变化而消除。二、父母再婚赡养义务能解除吗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而终止。由此可见,父母的被赡养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论父母是否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都是始终存在的,子女不能以父母再婚为理由,不对父母尽赡养义务。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义务属于法定的基本义务、必须履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可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反映,请居民自治组织或基层政府协调解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刑法第261条规定了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要求司法机关追究不尽赡养义务子女的刑事责任。
在实际社会环境中,我们所接触到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联系,大多源于他们因为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亲密关系,这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姻亲关系。具体来说,这种关系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名义类型。也就是当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与继母或者继父再次缔结婚姻时,如果此时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且能够独立生活,或者虽然尚未成年但是仍然由他们的生父母负责提供生活和教育费用,那么这些孩子就只是在名义上与继父母保持着关系。 2. 共同生活类型。也就是说,当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与继母或者继父再次缔结婚姻时,如果此时的继父母对孩子承担了部分甚至全部的生活和教育费用,那么他们与孩子之间就已经形成了抚养和教育的紧密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43人已浏览
30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