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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同乘即搭便车,原则上不能免除司机责任,应斟酌具体情形,比照过失相抵原则,减少司机赔偿责任。...
免费搭乘可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要依据事故的责任人是谁而定,如果是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司机免除责任,如果是司机责任的,对搭乘人员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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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搭乘可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要依据事故的责任人是谁而定,如果是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司机免除责任,如果是司机责任的,对搭乘人员要进行赔偿。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你无偿乘坐杨某的摩托车到镇上办事,构成好意同乘,也即所谓的搭便车。“好意同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乘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依照《合同法》302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所以不管乘客是有偿乘坐还是免费搭车,承运人都有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法定义务,如果承运人履行安全义务有瑕疵致使乘客受伤,承运人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虽然你是无偿搭乘杨某的车辆,你们之间不构成客运合同关系,但杨某仍有义务将你安全送抵目的地。你搭乘杨某驾驶的摩托车遇交通事故受伤,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杨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免费搭乘可不可以免除侵权责任,要依据事故的责任人是谁而定,如果是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司机免除责任,如果是司机责任的,对搭乘人员要进行赔偿。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第三人过错】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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