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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
【法律意见】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也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法律依据】《禁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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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 《禁毒法》: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戒毒条例》第十四条社区戒毒人员应当自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社区戒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以及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其实无论社区戒毒,还是社区康复,都是早一点去报到比较好吧,不要拖,所谓迟则生变。
自己在家戒比较困难些的,告诉家人共同努力为好,先身体脱毒,后心瘾调整治疗,戒后亲友关注尿检监督,能够离开涉毒圈子环境一段时间系统调整治疗心瘾更好些,在当地受涉毒圈子环境影响,很容易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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