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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三十天申请,属于辞职,没有失业金n双方自愿解除是单位和职工协商,没三十天的时间限制,通常是因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没办法...
一般如果有法定的停止领取事由当事人就要停止领取失业金,例如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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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社保之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失业保险的时间有一定的介定。 其中领取条件是: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领取时间是: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两年的(领取)为三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九个月;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十二个月;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十五个月; (六)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十六个月。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找到工作后,原则上是不会领取了,如果新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新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后,失业保险金发放时就会知道劳动者已经就业,会依法停止失业保险金的发放。详情可以参照《社会保险法》 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失业保险金还可以领取上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没有超过24个月的部分。假定您上一次失业领取了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就重新找到工作了,第二次失业时还可以领取不超过2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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