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
不是,可以委托人,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5.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
1、《民法典》规定补领离婚证不是必须要本人到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协议离婚的离婚证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自离婚登记起解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