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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应该询问公安机关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我们必须尽快取得拘留通知书,并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
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公安机关准备刑事拘留过程中逃跑,公安局应当发出通缉令追逃,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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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公安机关准备刑事拘留过程中逃跑,公安局应当发出通缉令追逃,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行为,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行为人能及时纠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对多次实施严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加重处罚。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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