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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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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军人,只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是被告所在团级以上的单位驻地进行诉讼即可。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是军人,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应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而被告住所地如果与经常居住地无法保持一致,应该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责任编辑:小云)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的确定方式的内容,由此可知,离婚纠纷到法院起诉的,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其它疑问,欢迎向110ask.com发布法律咨询。
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第四,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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