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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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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生部新公布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中“本标准中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的规定,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级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计算该赔偿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一级伤残)计算30年,即100%; (2)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9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90%(伤残等级系数,下同); (3)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伤残)按一级伤残的80%计算; (4)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四级伤残)按70%计算; (5)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五级伤残)按60%计算; (6)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六级伤残)按50%计算; (7)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七级伤残)按40%计算; (8)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八级伤残)按30%计算; (9)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 (10)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按10%计算。 故确定赔偿时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过错责任大小来划分:医疗机构负全部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60%~90%;负次要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40%;负轻微责任的,应承担全部损失的10%。
医疗过错十级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20年法律依据。3、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4、误工费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5、护理费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6、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法律。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8、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法律。
呢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二、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 1、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或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2)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有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准确鉴定、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因此,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只有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才能及时派专门人员保管各种为查明案情所需的材料和封存保留现场,以避免发生某些不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和处理的情况。 3)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4)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提请地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办公室共同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医疗机构采取的及时有效的措施包括:为确认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程度而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为减轻损害后果而采取必要的药物、手术等治疗方法;为避免医疗事故争议而采取的其他措施。这些措施应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力争把对患者造成的损害程度降低到最低。 3、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例资料。”第16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是对医疗事故或事件做出准确鉴定、准确定性、正确处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医疗单位在接到有关当事医务人员、其所在科室发生医疗事故的报告以后,应依法做好保管和封存工作,以免发生不利于医疗事故处理的事情。 4、调查 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病员及其家属也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对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调查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为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寻找根据,分析造成事故或事件的原因和过程,这是整个处理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关键环节。调查的过程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证据的检验。首先,病员的病历是记载病情发展过程、记录医生医治方法和思路、反映医生责任心的最原始的资料。为了查明事故真相,必须对病历进行文件检验以判断病历是否被涂改。其次,对现场勘察提取的药品、药瓶和残存的药液、病员的血液、尿液及分泌物做药物分析和标本。再次,如果怀疑病员错输异型血、怀疑换错新生儿、怀疑同种异体器官移植不当,则需要做血型检验。最后,若怀疑事故是由医疗设备故障造成,则需请专业人员对医疗设备及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以确定是否存在设计缺陷,有无机械故障或电路故障等。 第二,对活体进行检查,对尸体进行解剖。对活体进行检查是指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以确定患者是否残废,是否有组织器官损害导致的功能障碍,确定残废的程度及功能障碍的程度,为医疗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对尸体进行尸检主要是对尸体进行病理解剖和法医解剖,以确定死亡的原因。 第三,对医疗单位负责人、责任医务人员、病员及其亲属、在场病友等的调查访问,针对医学疑难问题咨询医学权威等。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不应忽视对医患双方的询问。因为对医患双方进行询问可以得到一些对医疗事故处理有用的信息,而且可以更好地消除医患双方的矛盾,沟通双方,以使医疗事故顺利得以解决。 三、医疗过错是什么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医疗过失也包括两种形式,即: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种过错也可能构成犯罪,即医疗事故罪。对于医疗事故罪,有些人可能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影响,认为只有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才能追究行为人的医疗事故罪,这是错误认识。《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医疗事故罪并非以经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为追究行为人的责任的前提。医疗过错的认定是医疗纠纷案件审理的难点。一般来说,法官没有医学知识,不能直接对医疗行为有没有过错及过错的程度作出判断,需要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一些凭生活经验可以认定的过错,则不一定需要鉴定,如医务人员脱岗等。医疗过错的程度也是认定的难点,认定医方的过错程度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发病的关系、医学发展水平、医疗风险现况等因素。一般来说,原发病较重的、医疗风险高的医方过错程度较小。至于医学发展水平,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如果是目前医学水平不能治愈或治疗效果不好的,医方责任较小。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过错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的全部内容。只有我们仔细了解了医疗过错十级赔偿的标准时怎样的,我们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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