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协商解决,找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例如:补偿金额、补偿面积。 2.行政复议,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首先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其次还可以申请民事仲裁或者是民事诉讼。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合法的程序首先是必须要进行公示,其次双方必须要签订拆迁协议,最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协商解决,找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进行协商,例如:补偿金额、补偿面积。 2.行政复议,可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申请复议要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个人信息、被申请人名称、地址等。 3.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六个月;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处理如下:根据《条例》规定,被拆迁人享有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实践中,大部分的拆迁安置合同都对新建安置用房的产权进行了约定。在处理双方因安置房产权发生纠纷时,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处理,但合同对新建安置用房没有产权约定的,应按拆迁时的法规处理。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按照《条例》的规定可以进行产权调换的应确认产权,即被拆迁人对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享有选择权。但对已进行了作价补偿的,就不能再进行产权调换。对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张产权调换,有主张作价补偿的,可进行产权调换,对其共有人因共有产权之间的争执,可作为析产案件另案处理。拆除房屋属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既不能作产权调换,也不能进行补偿。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当时城市规划部门认为不属于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只是做了罚款处罚,而房屋所有人又补办了有关手续的,该房则由违章建筑变为合法建筑,可以享受产权调换及补偿的待遇。对于拆除临时建筑物,如果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拆迁人依法应享有拆迁补偿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对于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能产权调换,只能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我想你对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处理方法已经了解了,
对于拆迁安置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