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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从该规定来看,似乎没有规定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而一方(或双方)不同意...
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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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的,房产一般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对夫妻共同房产协商分割; 2、如协商不成,法院会结合财产状况、抚养权及是否存在过错方,对房产进行分割; 3、如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可以对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就拍卖、变卖的价款进行分割。
1.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首先要看房产证上,是否是你们三个人的名字; 如果是,一般来说应按照份额应给予对方当前市值的1/3,计算数额应该5000元/平*120平/3=20万 但是诉讼离婚中,法官会综合你们感情情况、双方经济情况、双方在家庭中的贡献、对老人的瞻仰程度等等因素,来综合评判,如果你想多分,让你妻子少分,那你就要注意收集对你有利的证据材料,以便影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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