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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
1、可以办理,户籍证明信与户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要注意,户籍证明信是有有效期的,超过有效期的不能办理。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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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只需要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所以只要男女双方携带各自的户口本(集体户口携带户籍证明).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去男女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登记领证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对双方各自的户口没有影响,可以保持原来的户籍.如果想把户口迁移到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请参照当地的户籍管理规定,全国各地规定是不太相同的。
申请出具户籍信息证明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单位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三)需要了解被证明对象户籍信息的原因说明。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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